离职,移民局可以怀疑当初根本就没有什么永久性offer,整个申请完全是你和公司之间为了获得绿卡而进行的deal,换句话说,和家庭类移民中的假结婚相似--任何目的是单纯为了规避移民法的绿卡申请都应该被视为无效,包括已经获得绿卡的情况下,绿卡可以被撤销。 当然很有可能这个问题会被延误到你申请入籍时才引起移民官注意,那时是否追究取决于具体负责审理的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