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否认当时有方便签证的因素,但不是为我自己,是希望稍后给他办陪读的时候比较容易,也是因为听信了留学中介的话。而且当时双方父母都见了面,也说定了要结婚的,自己就以为已经是非常确定的事情,只不过是早晚差几天而已。如果在国内办过结婚的人都会知道,那时结婚需要双方单位开证明,我的很顺利,但他因为刚从学校研究生毕业,人事关系转来转去,怎么也办不完。后来我因为要赶学校报到的时间,就不得不先出来了。一年以后,我准备回去结婚,却发现另外一个女生的存在,而且要死要活,又是跳河又是割腕。我让他选择,他说人命最大。
现在这种情况,我只怪自己当时糊涂又瞎了眼。好几年过去,我本来已经彻底忘记了这件事情,没想到现在还要为当时的愚蠢还债。
有哪位好心人,看在我当初被骗的份上,给我推荐个好一点的移民律师吧?我在湾区。谢谢。
谢谢各位回复我的人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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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你这个解释没有办法说服我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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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2007 postreply
1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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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恕我直言,你这个解释没有办法说服我
-calla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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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2007 postreply
18: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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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QQH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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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2007 postreply
18: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