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白兔和各位热心人:关于I-485和Consular processing(I-864)

如果主申请人在美国递485,同时为在加拿大的配偶递864,可行否?
主申请人计划在485pending其间持AP往返美加。
目前是140已批,485等排期。

多谢!

所有跟帖: 

可以,但是海外的移民签证要等I-485批准后才能批准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15/2007 postreply 15: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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