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请近, 想搞明白这个问题.

来源: 2007-01-14 12:41:4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在你的旧贴里有adjunct professor H1B的讨论.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MsgID=251260

情况是:
有A 学校full-time offer. H1b 签证
有B学校adjunct professor offer (有合同文件, 但无pay没有W-2, 1099)

问题
1.完全没有接受pay (没有W-2, 1099), 只是合作做研究, serve on the advisory committee of graduate students, 也算“违反了H1B的规则” 吗?
2.如果上面问题的回答是“是的, 违反了”, 那怎样才能如你所说 “改称学术交流不就就行了吗”
3.如果第一问题的回答是:“违反了H1B的规则”, 那在用A 学校的职位申请绿卡过程中注意材料的准备, 不提及任何B学校adjunct professor offer. 风险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