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你的律师讲得对,一次离美五个月似乎太久,分2-3次还可以

来源: 2007-01-12 17:23:5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说得过去,要不然就改成consular processing,就不care在国内的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