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官的判决支持政府,那一定是因为他/她觉得政府这样做有道理。他/她的依据是成文法和判例,不会follow政府的policy 我亲眼看见几次法官在法庭上把政府律师骂得面红耳赤,因为政府律师没有好好看案子材料,把事实搞错了。 当然,由于移民法并没有规定移民局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决定,所以法官应该是根据自由心证原则来做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