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I-20马上就要过期了,我12月递交了I-539申请转成H4,现在已收到收据。但根据现在的审批速度,在我I-20过期之前我肯定拿不到H4批准件。
我的问题是:
1。学校留学生办公室的人说如果我不能在I-20过期之前拿到H4的批准件,我就成没有身份了。
2。而且她说我的H4身分从批准的那天生效,在我的I-20过期之后和H4生效之前我必须持有有效I-20。
我想问学校留学生办公室的人说得对吗?如果对,我已有加拿大移民身份,我是否可以在I-20过期之前到加拿大的美国使馆申请H4再回美国?万分感谢您的任何答复!
小白兔:请问F1->H4有关问题。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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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说得不对,等待H4批准期间您滞留美国是合法的
-也想移民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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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07 postreply
14: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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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递交H4申请后拿到收据,就可以在美国等,当然回加拿大签也可以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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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07 postreply
1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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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也想移民美国”和“小白兔”!
-bestregar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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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07 postreply
17: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