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经历

来源: 2006-12-20 16:31:5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4年前我LG被裁员,他是加拿大公民,我们安规定在10天内回加拿大去过度,不过还保留了在美国租的公寓,因为他马上又回美国找工作.其间申请了UI,是在宾洲,每个月也快到两千了.当时我们的140交了快半年了.但因为被裁,一切都做废了,所以决定还是把钱拿回来再说,开始也顾虑这对以后申请绿卡会有影响,可是那时我没有工作,总不能断了财源.两个月后他找到新工作,我又搬回美国,一年多后,他的新公司重新帮他申请绿卡,是EB1B,重新交了140和485,都在不到8个月就批了.他以前拿UI一点也没有影响我们的绿卡过程.
我想UI会对现在进行中的LC有影响(因为你失业了,当然指你是主申请人),但不会对以后的LC申请产生负面影响.
再有如果你不是主申请人,你是在职还是失业应该不影响LC过程吧.
我主张该拿回来的钱还是一定要拿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