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谢谢小白兔 和MartinLu2003315,follow up question--请看

回答: 请教小白兔12132006-12-15 22:11:31

1,如果原来的公司已经被兼并或撤销,可以由原来公司负责人写信说明即使此人现在已经在别的公司任职或退休。这样的情况是会被作为second evidence,所以最好能再有其它的证明:如原来工作时的ID,工资单,甚至在公司办公楼前与同事的合影(最好是佩戴有公司标志的胸卡或身穿公司制服)等,都可以起到辅助的证明作用
2,如果雇主是公司必须明年4月才会有名额,如果是非赢利机构如学校,可以随身申请
3,批准才可以工作,那些拿到收据即可工作的指的是原来已经是H1身份的申请延期或转换公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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