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知道的一个案例,是公民配偶申请移民,在广州面谈
时被问,由于曾经做为公务员访问美国,所以不可能回答不是党员,(在中国外交部致美国驻华使馆照会上写明身份是国务院某个部的处长,是否党员可想而知),面谈后被领馆要求申请豁免,八个月后拿到了移民签证。
如果隐瞒党员身份,恐怕没有人敢担保在背景调查中100%不会被查出来,如果查出说谎,100%会永久性拒绝签证,而且无法再申请任何豁免。
申请人在美国的亲属应该先同广州领事馆和国务院领事局联系要求给予reconsider,如果这一要求被拒绝,随后再向国会议员求助。议员可以联络国务院负责领事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帮办,由于被拒绝签证不是事实问题而是适用法律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的决定对领事馆有强制力,领馆必须给予申请人申请豁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