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2年毕业后,为了办签证方便(以F2身份过来),把关系放到父母单位,还弄了假职位。(一共两个月。) 其实并没有真正工作。在DS156申请表上写了这个工作。 后来办H1签证时申请表上没有写这段工作经历 现在要办I485,律师要求工作经历。请问是否应该写这段工作? 以后的背景调查会出问题吗? 多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