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个人在等待485期间(一方是主申请人,另一方是以配偶身份申请的,主申请人的140已经批准)分居,分居指两个人分别居住在不同城市,但共同拥有的房子还在两个人名下,约定了财产分割问题。 请问这种情况对两个人的绿卡申请有影响吗?尤其是配偶的身份?legal seperation (指在当地市政府或法院正式登记的seperation) 和事实分居对绿卡等待是否有不同的影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