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决定不服,要求其上级机关重新审核。后者是你承认自己没有提供全部材料,要求拒绝的服务中心在考虑到你补充的新证据的情况下重新考虑。通常后者比较容易和快速,但是如果没有新的文件可提供,只能选择后者
appeal和motion to reopen不是一回事,前者是你对移民局服务中心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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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谢谢您,再请问
-xinxin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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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006 postreply
08: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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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上诉的I-290B都要寄到拒绝案子的中心,这样中心知道你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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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006 postreply
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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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好象是最后的选择,可不可以先motion to reopen,不行再上诉.
-xinxin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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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006 postreply
09: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