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的情况是,我和老公都是加拿大公民,今年7月份来美国工作,他TN,我TD,没有工作。因为我2月份的预产期,所以想请爸爸妈妈来帮忙。问题如下: 1, 是不是应该由老公申请?邀请信和各项证明也都不用提及我了? 2,157表上有一项要填前两任雇主的单位和地址,我爸爸的前任单位已经破产,是不是就可以不写了,都空着? 现在才开始准备材料,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先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