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xiaobaitu。可是我不想56年内拿绿卡, 因为有朋友讲,他在香港作着教授,同时拥有美国绿卡,每年麻烦得不行,坚持三年后,他把绿卡上交回去了。 所以,我只想有一个稳妥的respond给uscis,因为万一我的孩子将来去美国需要办gc, 而因为我的这次处理不当有负面影响。 Thanks for your input: "不用撤销I-485,递交I-824将案子转美国驻香港领事馆,这样就不需要在美国有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