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ZT有这么一个拒绝入境的真实事例,大家觉得是谁对谁错

1.不知道此公司这次出口的是什么产品? 如果是一般产品,不应该需要这么多人签证去处理生意的,除非是需要强烈的技术支持的产品,那么有可能需要一个公司经理,1-2个技术指导,一个翻译, 如果这样,签证人员的素质应该是相当高的. 经理和翻译不用说了,技术指导也不可能是一般人员,此公司训练大批人员,为了增加人手的说法,实在是无法令人信服,因为能够出国指导机器设备使用的技术人员应该是有限的,不是是个人就可以出国进行技术指导的,而且,出口美国的机器,应该是要求标准比较高的,所以,一般素质的技术人员应该是轮不到他们出去的.

2.其他纺织产品不存在人手的问题.
那么还是就机器来讲,美国进口商既然进口了机器,就一定会使用和安装, 哪个工厂会进口一个压根不懂使用的机器,而且,相对的技术支持是需要的,但是不是必要的,竟然购买了货物,不可能因为对方安装人员无法到位,而导致200W的货物泡汤,这好象做出口和贸易到这种份上,无论是进口商和出口商都应该考虑到这种签证的可能性,不会都是白痴吧.信用证条款上,200W的货物就如此儿戏?

3. 这种大批人员分二次出国签证,大使馆肯定生疑的. 特别是第一批被拒签的情况下,就算是真的也好,好象都让人觉得不太现实,出口机器的公司那么多,如果都是这种情况,出口一个机器,都得N个人出国去技术支持,让人觉得很CRAZY啊.

4.不过,我回美的飞机上,碰到个家具公司的,竟然一个公司签了6个来美国考察,牛.看来也不是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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