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国内父母办移民到了最后一步.父母收到的中文表中要求有在居住过一年以上的所有国家的的无犯罪公证。中国的不成问题。如果他们在美国住过一年以上,难道还要美国的无犯罪公证?怎么办?人都不在美。另外表格上对还有啥费要付也不明白。只说如果在美的申请人有额外的费用每付的话,移民者还要付。这啥意思?谢谢高人指点。
xiaobaitu和其他高人: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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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不需要,如果没有别的费用(如指纹)没付,就不用付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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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006 postreply
15: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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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美国的不需要,如果没有别的费用(如指纹)没付,就不用付
-bamboo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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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06 postreply
11: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