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拒的理由是221(g)而不是214b,说明是文件不齐而非移民倾向

来源: 2006-10-15 14:22:0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这种情况不是需要补他们和中国存在不可分割联系的证据,而是要补VO需要你提供的证据。如果VO怀疑那个入境章确实是在你的护照上,你不用人回去,只要写一封信给VO,连同你的带有美国H4入境章的加拿大护照一起寄回去,让你父母出示给VO,那加拿大护照可是有你照片的。顺便再让父母带些以前和你的合影,以供VO判定是否是同一个人。
当然如果你不能确定拒的理由为何,就需要两手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