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做刑事,人身伤害和商业的律师也做移民业务,也有许多

以移民为主的律师也接离婚,遗嘱,驱赶恶房客,closing房子(在某些州房产买卖需要律师参与,有些则不需要,而是title company就办了)等case,所以你这个统计是没有标准可遵循的,一个律师每年接多少个移民案,才算是移民律师呢?还是占其所有业务的比例来定?可这些每年都是在变化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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