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自己有两个小孩。他可以随时到我这里住。他有时也来,而且,每天来吃晚饭。吃完就走,回家看小孩。我也不是不想回去住,只是他怕我们总吵架,对他的孩子有影响。我想我现在的状况就是,我们租了两套房子,一套用他的名字,一套用我的名字。他在两套房子中间来回跑。他说,他可以把他的一些银行,信用卡的通信地址写到我租的房子。我现在在想,是不是应该,用我现在租的房子申请?可是,房租上却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没有他的。这样,他会不会有不履行照看小孩的义务呢?哎!我是个法盲,但是担心的有很多。还请各位多多费心,帮我出个主意。
多谢各位的建议,但我们没有离婚,也没有小孩,
所有跟帖:
• 回去住几个月,忍住不吵架都不行?我觉得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千年老妖- ♀ (0 bytes) () 09/29/2006 postreply 16:16:22
• 回复:回去住几个月,忍住不吵架都不行?我觉得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小红花- ♀ (348 bytes) () 09/29/2006 postreply 16:29:24
• 收集证据, 非常重要. -mytwocents- ♂ (0 bytes) () 09/29/2006 postreply 19:51:30
• 感觉证据对你不利, 你不容易证明不是你的原因. -mytwocents- ♂ (56 bytes) () 09/29/2006 postreply 16:17:59
• 回复:谢谢。 -小红花- ♀ (6 bytes) () 09/29/2006 postreply 16:49:16
• 你现在不必急着决定离婚. -mytwocents- ♂ (2073 bytes) () 09/29/2006 postreply 19: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