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置顶的范律师认为F1递交I-485后就失效了,完全变为AOS

来源: 2006-09-22 12:32:4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另外BIA有一个判例,是针对移民法官判F1申请绿卡被拒者是departable,当事人不服,上诉BIA,但BIA也维持了移民法官的判决,将appeal给dismiss掉了。这个判例全文我以前在此坛转过。我认为F1在配偶绿卡没有批准前最好不要递交I-485,或是应先转成H4后再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