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aitu: 请进!

我的485(EB1)交上去一年多了,到现在没有动静。最近发现当时添G325A时,把last occupation abroad 误看成 last employment. 出国前博士刚毕业(1999-2002)(北京上学),上博士前曾在A城市的一所大学任教(1996-1999)。所以当时就添了:A城市--教师--1996-1999 因为上学期间我老婆仍然在A城市工作,有住房,所以 Last address abroad 也添了A城市的家庭住址(1996-2002),而不是北京学校的地址。如果仔细审查我的G325A表,就会发现一个问题:1999-2002这段时间申请人在干什么?(我的护照是通过北京的学校申请到的)。本人并非故意隐瞒什么。这种情况是否很严重,应该怎么办!恳请小白兔指点。更复杂的情况是:我其实是在职读博,博士期间仍然领工资,其实1999-2002仍然是A城市大学的老师。期待着您的答复。

所有跟帖: 

按照你讲的情况,应该不构成故意隐瞒,不认为会导致严重后果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20/2006 postreply 21:16:31

非常感谢!请问你认为是否需要写信更正什么? -大龙- 给 大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20/2006 postreply 21:43:01

我认为现在不需要,等收到RFE或被要求面谈时再写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20/2006 postreply 21:46:11

非常非常感谢!再问:我这种情况,last occupatin 应该 -大龙- 给 大龙 发送悄悄话 (122 bytes) () 09/20/2006 postreply 21:53:03

G-325A不需要重新填,附一封信详细说明即可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20/2006 postreply 21:57:53

万分感谢!希望不会因为我的失误而拖延三、四年。 -大龙- 给 大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20/2006 postreply 2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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