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最好是改过来,因为如果你有时需要坐飞机从加拿大到美国

的话,过了2006/10(I-94上显示的时间),航空公司的职员很可能就不让你check-in,那时就是CBP的电脑里显示你是美国公民都没有用,你根本就上不了去美国的航班。
如果你在2006/10你的签证失效前还有机会去加拿大或墨西哥,可以在离境时将旧的I-94交给航空公司职员,回来时因为没有I-94,CBP官员就必须给你再签发一张,这也许比去申请签证省事些。

所有跟帖: 

现在的问题是 -sannas- 给 sannas 发送悄悄话 (282 bytes) () 09/19/2006 postreply 20:58:07

当然可以去试,把DOS网站上30天内凭I-94入境的规定print out出来给他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9/2006 postreply 23: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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