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lcdatacenter.com 网站上只有联邦劳工部的资料,所有州立劳工部的资料都没有记录在案。BEC说总共有300,000个积压案件,那么那个网站上的应该算是1/3的,而且你能看出明显的2004年的CASE太少。我个人感觉应该是每个月要有3000-5000个劳工卡申请。
另外我是用PREVAILING WAGE大于等于75,000算是EB2,也许这个订的太高,也会有很大误差的。。。
anyway, your calculation is not right based on my statistics knowl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