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用AP离开美国到是可以,但用EAD为别的公司工作明显

来源: 2006-09-09 19:45:1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谢谢小白兔. 我也不想冒这个风险. 律师給我的解释是, EAD 本身是485 申请的附属物, 是属于 AOS 的部分, 与 H1 无关, 因此也就不存在违反 H1B 签证条件的问题. 这种说法有没有道理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