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正确的做法是

来源: 2006-09-07 05:52:1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正常申请你的EB 140
2) I-140批后,你和你的在美家庭成员File I-485.
你在中国的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用你的I-140批件在广州递交移民申请。这样你在这边等GC,他在那边等移民签证。
3) 等他批准后,他来美国暂住,同时申请白皮书,这样又可以在GC后四年内大多数时间在国内,之后放弃国内的一切工作。

--这样在给他办GC的整个过程,和GC后的四年大部分时间在国内。这是个极限,当然也有一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