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说,那些人以前是有递解令在身的,在没有法官判决的

情况下,只要你已经合法入境,ICE一定要先把你告到法官那里,如果法官同意发出递解令,才能递解。好多人都是没有出席法庭听证,那肯定是这个结果。
如果你后来一直没有再犯法,还有Baby,法官这样判的可能性非常小,通常移民局的attorney会研究这个案子移民局胜诉的可能性,如果认为当事人多半会赢,一般就不会告。就像那些拿庇护绿卡回国又回来的人似的,很多律师都说会有问题,但移民局根本没有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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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讲一次,法官判什么,都要有LAW BASE. -mytwocents- 给 mytwocents 发送悄悄话 (43 bytes) () 08/31/2006 postreply 15:20:23

我的意思是, 很多以前CONVICTED 的人,ICE漏掉了, -mytwocents- 给 mytwocents 发送悄悄话 (37 bytes) () 08/31/2006 postreply 15: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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