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不可靠,因为在INA和其它的CIS memo上找不到有关的条文

来源: 2006-08-30 15:24:4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根据,按照I-485 form的解释,这种表格手续仅限居住美国境内的申请人。长期外派海外工作显然不符合条件。
再举一例,我一朋友外派香港工作,但仍在美国发薪,结果L1工作签证延期被拒,理由是因为上一年度在美国停留时间太少
结果吓得他立刻transfer回来美国,现在还没有拿到绿卡。而同时申请的公司其他人已经拿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