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技术及文化知识,努力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光大中华文化、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光华教育基金会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光华奖学金”。
二、奖励范围及金额
1.奖励范围包括全校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其中研究生占80%,本科生占20%,获奖者由学校颁发“光华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2.奖励金额:
博士生 1000元
硕士生 800元
本科生 800元
三、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立志振兴中华者。
2.勤奋好学、努力创新、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有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有一定的创造性,或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者。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
四、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
1.“光华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推荐(研究生),系奖学金评审组评审上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2.“光华奖学金”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光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管理,具体事务由研究生管理处和学生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