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我在10/04 申请过一个EB3(不知到侓师是否WITHDRAW),后来在10/05提交EB2申请,EB2LC 批准,今年的140(EB2)也已批准. 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保留前一个PD呢? 问律师,说不可以,可我总存疑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