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美国,准备办理移民去加拿大.可是发现需要18岁后曾经呆过6个月以上国家的无犯罪纪录证明.我98年到2000年曾在日本呆了1年多,请问该怎样办理无犯罪证明呢?是否可以不办理,移民局是否能查出来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