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这样做对不对, 该怎么办

来源: 2004-01-22 15:53: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数年前,在NY的一律師事务所办的H1-B,后来接着在那里办1-140 和 i-485, 当初師事讲140和485表的地址直接写我家的,可后来不知为什么都写的事务所地址,后来,RECIEPT、AP 都寄到了師事务,律師也不即时通知,钱交过后对我代理不理,问什么也不回答了。
1。 是否我要KEEP原始的RECIEPT?
2。 地址需要还到我家吗?

多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