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LC终于批了。可是时隔多年,我已经搬家了。雇主没变,但我是做consulting的,基本上客户在哪儿我就去哪儿,大部分时间是在出差,所以我住在哪里对我的工作来说无所谓。我现在住加州,当初的LC是波士顿的。律师说我必须全家搬到波士顿去。六个月以后根据485 180 days rule 我可以搬回加州。是这样吗?谢谢!
递485时的地址和当年的LC不在一个州,律师非要我relo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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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attoney said the same thing.
-xyzxyz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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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06 postreply
14: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