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去年(2005年)1月到5月以 J 身份来美五个月,然后回国。 现在又有一个机会 2007 1 月到5月来美国访问,也是将是 J 签证。 因为从上次回国之日算起到 2007 1月还只有一年半,是不是还没有满足 那个“2年国外停留”的要求? 那他要想再次过来,需要怎么办?也要 J Waiver 吗?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