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在美国有某种合法非移民身份,但护照上面没有签证的人,即你应该在美国先转为F1身份,再去墨西哥签证,否则很可能不被受理,除非你有墨西哥的长期签证(如留学或工作签证,永久居留等)
你现在是H4,只要递交I-539,在F1批准下来之前,只要你那位还是H1B,你H4身份就一直有效,有什么来不及的?除非另一半要马上被擂
不建议你这样的情况到墨西哥签证行,原因是美国的北美第三国签证
所有跟帖:
•
谢谢版主!但是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小娜-
♀
(578 bytes)
()
08/03/2006 postreply
18:59:33
•
首先纠正一下,我不是斑竹,咱们班主任是高小姐
-xiaobaitu-
♀
(676 bytes)
()
08/03/2006 postreply
19: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