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aitu,谢谢回答,可是你说的

“否则,AR-11的信息不能自动转到你的申请案上,批准通知或REF还是会寄到你原来申请表格上填写的地址。你可以委托律师或自己写信通知移民局地址的变更(打电话不保险,应该先写信,之后过2-3周再致电看电脑系统中地址是否改了过来,如果还没有改就再写信)”
这写信是什么地址呢?是和A 11一样的地址么?那有什么不同?
另外,我要换工作,EB2+140批准+485pending六个月以上了,那么我在换的过程中除了要等H1B的收据,还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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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e to the address on your I-485 receipt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4/2006 postreply 22: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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