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 可能写的不是很清楚.具体是这样的.
我现在在单位B工作,单位A愿意帮我申请GC(EB2-PERM).这应该是叫潜在雇主和潜在的雇佣机会吧. 新工作和我现在的工作很类似. 我的问题是:
1. 我最早能在什么时候能去A单位工作?是在485递交180天后吗?还是必须要等到485 approval?
2. 在此之前,我能够换工作吗?我的意思是正常的转换H1B.比如我在等待I-140其间, 单位C愿意帮我转H1B,并且工作和我现在工作相关,我可以去吗?对我申请GC有影响吗?
3. 如果问题的答案是可以.那对单位C雇我的薪水有什么要求.我现在雇主B给的是我将来雇主A给的1/2. 那单位C的薪水必须要和A的钱相同吗?确还是无所谓.
谢谢大家的指点.本人感激不尽
回复:一个复杂的case,请xiaobaitu和其他高人指点.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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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must tell your background.
-needw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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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2006 postreply
14: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