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板已向IPO提出给我办O1签证,但也许未有此类先例,

IPO竟要老板先解聘我,让我回国后再申请。是他们弄错了还是本应如此?我向老板解释可现在申请,等J1到期再回国去。老板要我拿出相应的实例或条文好去说服IPO。请问该如何解释可在美国申请O1,只需离境去签证或在合法身份失效前离开美国?
不管结果如何,都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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