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递交婚姻485表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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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吗
于
2006-07-02 19: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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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送基于婚姻的485表时,需不需要同时交I-693(Medical Exam),还是可以以后
再交?
2。485表按instruction必须寄到Chicago,但是I-130表指定要寄到VSC。如果485和130
同时寄,是否应到Chicago?
3。有人说所有的复印件都有寄两份,是否属实?
4。哪些材料的复印件要公证?
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