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移民法上没有递交第二个I-485,第一个

就会被撤销的规定。这样的话,除非在以往移民法庭,移民上诉委员会或联邦法庭的记录中找到判例,否则不能作为撤销第一个I-485的理由。你问的律师是否有解释其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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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的条文理由 -GCLuck- 给 GCLuck 发送悄悄话 (63 bytes) () 06/21/2006 postreply 23: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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