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位置通常是说没有明确的截止日期即可,关于拿到绿卡之后

来源: 2006-06-15 08:39:5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离开的问题,原雇主不告一般是没有事,如果告了,移民局会考虑是否原先申请人就不符合条件还是后来情况有了变化,不会一告就取消绿卡,但如果取消,申请人有机会再向移民法官申诉,如果能够说服法官,绿卡还是可以保住。总之,那时出现的可能性会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