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主要时间是居住加拿大,最好是不要fileI-485,在I-485之后

来源: 2006-06-06 09:35:2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再递交I-824是不得以的做法,案子转来转去很容易丢失。但如果递交I-140时留的是美国地址,就应该用I-824通知美国驻加拿大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