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派出=不居住美国=没资格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香港公司美国分

来源: 2006-05-29 20:06:4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的经理,L1身份holder=居住美国=有资格在美国调整身份,可惜这位大哥碰上的officer比较认真,把他护照上的出入境章上的日期从头到尾核对了一遍,发现他过去一年只在美国呆了43天。如果CIS事先知道你常驻海外,估计面谈都不安排了。白花费移民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