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同公民结婚的案子,面谈前或后等候超过一年还没有进展,
有些是迟迟不面谈,也有些是面谈后迟迟不做决定,目前我们发现这些案子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是以短期B签证入境,之后很快与公民结婚,估计是这点引起移民局怀疑,但是不知道这是否是政策性的规定,还是某些移民局机构负责人的决策。所以希望每个不同地区的网友提供本人的经验,以供他人参考,因为网上又不用提供更多个人信息,应该不会对已经拿到绿卡的本人有任何伤害。
ninesong的帖子是用=跟贴发在icq8888的帖子下面,所以没办法发到两个贴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