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方NIW APPROVED递交I-485,配偶相应也可递交I-485调整,其身份基本不变。如果在调整I-485期间,申请了AP或I-765--I-765 = work permit?一旦经使用即改变成新的身份-- 什么新身份? 是否就是常听说的失去"非移民身份"?申请了AP或I-765后还能转其它非移民身份吗? (如换工作并换另一雇主的H-1。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