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那一个月呢,千万别烦,我家小孩就差这多时间没人管呀,另外

来源: 2006-05-06 09:08:0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996年移民改革责任法案规定,只要逾期一天,多次往返签证都会失效。如果使用来再次入境,有被拒绝入境的危险。逾期的意思是:超过I-94上的停留时间(没有申请延期的情况下),或是拒绝通知签发的日期(如果有申请延期),而不是你收到的日期。
我以前曾经为一些人提出过如下建议:在I-94到期前回国或到第三国后再入境,会得到新I-94和新的停留时间,但现在已经不适用你了。逾期停留会给以后签证带来困难,但不到半年在法律上并非不能签发新签证,这时VO有酌情处理的权力,但逾期越久就越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