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再说详细点...

我在国内结婚在美离婚, 由地方法庭判离, 请问由州务卿认证后是否还要由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后领事馆才能认定以出具无配偶证明? 过程似乎不必要的复杂. 不知哪位能告知详情, 十分感谢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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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对不起,再说详细点... -知名度比较高- 给 知名度比较高 发送悄悄话 知名度比较高 的博客首页 (53 bytes) () 04/26/2006 postreply 19:38:24

不同的使领管政策会有所不同.上面的是驻华盛顿的大使馆的信息 -知名度比较高- 给 知名度比较高 发送悄悄话 知名度比较高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6/2006 postreply 19:39:35

非常感谢,可是这里没有提及如何处理在美离婚的问题... -ITWorker0214- 给 ITWorker0214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6/2006 postreply 19:42:49

看最后提到的声明书内容. -知名度比较高- 给 知名度比较高 发送悄悄话 知名度比较高 的博客首页 (709 bytes) () 04/26/2006 postreply 19: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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