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2004年10月到2005年2月曾来美探亲。这次想邀请继父,可本人出生公证等材料上一直填写生父的information,从未提起过继父。 这次可否可妈妈一起去签证,有什么要准备的!请教各位前辈。 还有本人02年来美,05年9月拿到绿卡,老公是公民,我们两人今年1月刚回国上海,这些是不是可以加分的因素,还是有什么地方需要注意的! 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