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CASE要求回复45天信并补充公司存在的证明. 但是律师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了45天信,但并没有回复公司存在的证明. 事后,在规定期限过了1个月后,才回复公司存在的证明.今天,收到case被close的信.请知情人帮忙,告诉我该怎么办? 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