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又开始了?回复:认真学习气律师”致论坛公开信”中所提到的”

来源: 2006-04-07 09:56:5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放心好了.人家大律师才不怕你们这些STREET LANGUAGE SPEAKER呢.何况LEGITIMACY AND KNOWLEDGE还成问题呢.